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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4日電)台化公司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彰化廠3座汽電共生燃煤爐的假處分案,今天再度開庭審理M17,台化律師向法官表示,希望定暫時狀態儘速獲准,否則將造成台化巨大損失。 台化彰化廠3座汽電共生鍋爐(M16、M17、M22)向彰化縣政府申請操作許可證展延許可未獲通過,遭要求停爐,台化公司提出假處分,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已先後審理M16、M17、M22。 台化律師指出,台化公司向彰化縣政府申請「展延」,但縣府混淆「展延」、「異動」,每次審查意見都不同,最後駁回展延許可證的申請「相當無理」,認為縣府駁回展延有瑕疵。 彰化縣政府律師說,台化是因操作條件有異動,所以縣府才駁回展延申請。 台化律師向法官表示,希望定暫時狀態儘速獲准,否則將造成台化巨大損失。另外,台化律師也向法官申請傳喚證人,法官則要求雙方補資料再開庭。10510147A947F0F8EF69CD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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